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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税务:“首违不罚”办实事,人性执法有温度

国家税务总局汨罗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为纳税人解读相关政策。

汨罗市税务局办税大厅前台工作人员热情为纳税人办理业务。

红网时刻岳阳6月3日讯(通讯员 易浩 李维民)“真的可以不罚款吗?太感谢你们了,也请税务局放心,以后我一定更加注意,按时申报纳税,请你们监督。”近日,汨罗市汇园广告公司负责人王先生因出差在外,事务繁忙,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在接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时得知了税务部门“首违不罚”举措后十分惊喜。

据了解,2021年4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正式施行。该清单兼顾了包括资料报送、纳税申报、票证管理等10项,针对纳税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的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期内改正,不予行政处罚。

同样受益的还有湖南康正房地产开发公司。“纳税信用是企业的生命线,如果因为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公司的贷款也会受到影响,‘首违不罚’体现了税务部门对我们的信任,让我们感受到了一种被理解的感觉,也让我们未来更有干劲!”相比于免于缴纳罚款,公司财务牛女士更看重的是“首违不罚”政策传递的温暖。据了解,该公司因为会计更换,工作交接不及时导致逾期申报。税务人员了解到该公司是今年首次发生违法行为,且符合“首违不罚”条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实际上大多数的违法行为都是因为我们纳税人不太了解政策而导致的无心之过。这种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教育辅导等非强制手段来积极引导,不断增强税企互信,和谐征纳关系。”国家税务总局汨罗市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所长周建军介绍说。

作为税务部门优化执法的重要方式和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举措之一,“首违不罚”施行以来,汨罗市税务局综合研判纳税人违法行为,依法执行相关政策,通过柔性执法、以教代罚,增进税企互信,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截至目前共办理该类事项20余件。

来源:红网岳阳站

作者:易浩 李维民

编辑:钟保

本文为岳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y.rednet.cn/content/2021/06/03/9432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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