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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之家”观护基地:把关爱撒满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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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阳光之家”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揭牌成立。

红网时刻岳阳9月13日讯(通讯员 李明皓)9月12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阳光之家”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揭牌成立,这是岳阳市首个检察机关与企业联合建立的未成年人观护基地,目前已有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入驻该观护基地。

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是岳阳楼区检察院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具体体现;是检察机关与爱心企业共同搭建的保护未成年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平台。

根据《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共建协议书》的规定,自2018年9月12日起,合作共建的企业将为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工作机会、生活场所,通过参与劳动、技能培训、接受思想教育和心理矫正等方式,对帮教对象进行考察,观护期限届满后,检察机关将根据涉罪未成年保护期间的表现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爱心企业对已经具备一定技能的观护对象,还可作出继续观护或正式聘用的决定。

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不仅延展了观护帮教工作的触手,更借助了社会组织的力量,让观护对象在劳动中获得人生价值。

组织与检察机关合作的心理咨询机构对观护对象定期进行心理评估,有针对性的给予心理辅导,保障其心理健康。并定期组织观护对象参加专业的法制辅导,提升观护对象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利用企业自身资源,对观护对象进行岗位培训,既送温暖,又送技术,让观护对象掌握一门劳动技能,从而实现就业,更加人性化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为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此次合作成立的“阳光之家”观护基地是岳阳首个由检察机关、爱心企业联合共建的观护基地,多元化主体的参与使基地的帮教资源更为丰富多样。与以往六个月的帮教期限不同,“阳光之家”观护基地将对观护对象进行较长时间的跟踪和帮扶,直至未成年人重返正道,自力更生,真正融入社会。

岳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小华介绍,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台账,对观护对象进行定期回访,加强与共青团、妇联及其他社会公益组织的联系合作,共同搭建更加完备的社会化帮教体系。

来源:红网岳阳站

作者:李明皓

编辑:钟保

本文为岳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y.rednet.cn/content/2018/09/13/453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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