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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三家出击!岳阳市召开打击拒执犯罪新闻通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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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岳阳市公安局召开打击拒执犯罪新闻通气会,通报近三年来相关工作情况。

红网时刻新闻1月21日讯(记者 韩佳根 通讯员 韩爽)1月21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岳阳市公安局召开打击拒执犯罪新闻通气会,通报近三年来相关工作情况,发布《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岳阳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为《通告》)和打击拒执犯罪十大典型案例。红网、湖南日报、华声在线、岳阳日报、岳阳电视台、岳阳晚报等在岳媒体受邀参加。

会议指出,近年来,岳阳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不断强化打击拒执合力,坚持惩治与防范并重、公诉与自诉并举,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限制高消费41521人,纳入失信人名单21325人,拘留2931人,罚款143人,限制出境2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194人,判处刑罚53人,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约3000余万元,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成效显著。

法检公联合发布的《通告》是根据相关法律、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规定,罗列了负有执行义务的人若不如实申报财产、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将面临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的若干情形。《通告》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和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拒执犯罪活动,对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件中,被执行人张某在法院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通过其子的银行卡将获取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用作他途,规避执行,湘阴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张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以来,湖南法院首例依据新司法解释判决的拒执罪案。

构建“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既需要政法机关的认真履职,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支持。下一步,岳阳市政法机关将继续坚持底色,做好本色,发扬特色,持续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不断提升打击拒执工作质量效果,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七个岳阳”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红网时刻新闻

作者:韩佳根 韩爽

编辑:钟保

本文为岳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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