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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行为!出租车司机高速上逆行掉头,记12分!

红网时刻新闻6月9日岳阳讯(通讯员 汤江 赵传)6月6日下午15时,一辆湘F牌照的出租车缓缓驶入湖南高速集团岳阳分公司湘阴东收费中心湘阴南收费站出口车道,收费员读卡后惊讶地发现,该车入口竟同样是湘阴南收费站,这是一台典型的U型车。

收费员随即询问司机情况:“师傅,您上高速和下高速地点都是湘阴南收费站,您是在哪掉头了吗?”

司机有些慌张回答:“我上高速后,车上乘客说不去了,然后我在前面掉了头。”

“掉头?高速公路是不准掉头的。先不说会扣分,这样的行为十分危险,您知道吗?”收费员听到司机在高速掉头,惊讶不已。

原来该车司机本要接送一名乘客去外地,结果中途乘客改变主意不去了。司机自湘阴南收费站匝道驶入主线后,未并入主线行驶,而是直接向左拐掉头逆行,从湘阴南收费站下高速的匝道驶出。

面对此情况,收费员耐心地告知该车司机,若在驶入高速前决定不上高速,可将通行卡退回给收费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退出收费站车道。若已驶入高速,唯一正确的应对方法是将错就错继续前行,直至下一个路口驶离高速后重新规划路线,切不可在高速上掉头、逆行、倒车,或随意变道、急刹减速、停车!

随后,该车在高速掉头逆行的行为被高速交警在视频轮巡中发现。就在收费员向该车司机普及交通法规时,高速交警迅速赶到湘阴南收费站,对司机进行处罚。至此,一场高速逆行惊魂“闹剧”落下帷幕。

高速公路车速快、车流量大,逆行等违法行为严重威胁着自身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每一次逆行,都是对生命的漠视,请广大驾驶员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安全。6月正值安全生产月,岳阳分公司将全力提高司乘安全意识,促进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温馨提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车道内停车的行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还明确指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来源:红网

作者:汤江 赵传

编辑:刘良骏

本文为岳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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