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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防、塞防之争与1870年代清政府 官员群体边疆思想刍议

摘要:1874年底爆发的海防与塞防之争,被后人赋予了诸如标志着清政府外交和国防现代转型、体现李鸿章等清廷士大夫国防思想现代化、在近代中国外交家和政治家对国际问题和国际关系认识上具有重大转折意义等“历史意义”。然而,细究以李鸿章为首的“海防派”与以左宗棠为首的“塞防派”所上奏议中具体主张和认识,不难发现1870年代清政府中央和地方官员整体上边疆思想并未发生根本性转折。论争双方在具体国防重心上存在观点的对立,但在中国对边疆地区领土主权问题上的认识实无本质区别,与传统时代士大夫相较亦无本质区别。左宗棠等“塞防派”官员并无后人所赋予的现代民族国家的领土主权观念,其“塞防”主张仍与“天子有道,守在四夷”的传统边疆观一脉相承。考察他们与李鸿章等“海防派”官员思想之差异,不宜简单采取二元对立的视角。

关键词:海防与塞防之争;“海防派”;“塞防派”;边疆思想;领土主权意识。

20世纪初法国和德国政治学家对“国家”(nation)的本质进行了探讨,得到欧洲大陆政治学界公认的“国家三要素”分别是领土(territory)、国民(national)和主权(sovereignty)。按照这一经典理论,现代民族主权国家是不能脱离其“领土”而单独存在的(无领土则不成其为民族国家);而一个疆域辽阔的现代民族主权国家,其“领土”在地理上又可划分为“内地”(mainland)与“边疆”(frontier)。“边疆”一词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的定义,是指:“靠近国界的领土。”马大正教授在研究中国边疆史时,也多次强调虽然应该承认中国的边疆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迥异于内地的特征,但是其领土主权归属于中国是毫无疑义的,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这无疑体现了现代以条约和国际法为中心的国际关系下,世界各国学者普遍的领土主权意识。马大正在谈到晚清时期海防与塞防之争时,认为边疆作为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宁失千军,不失寸土”;李鸿章等“海防派”因其“轻视、放弃边疆的想法和举措”而“受到历史的谴责,成为历史的罪人”;相反,左宗棠等“塞防派”力主收复新疆,会被历史记住这一功绩。笔者虽无意挑战马大正教授的这一观点,但仍认为晚清海防与塞防之争中,双方的边疆思想有值得继续深入探讨之处。

尹全海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内地学术界对海防与塞防之争的研究主要还是承袭了民国时期蒋廷黻与萧一山的“性质之争”,并将其划分为淮系与湘系利益之争、爱国与卖国之争、两种战略之争三个阶段。这一总结总体上颇为到位。胡绳认为,海防与塞防之争中,双方争论的核心是“要不要捍卫领土完整的问题”,李鸿章的主张“主要是充当英国的工具”,而左宗棠“在这个问题上的言行是符合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爱国主义的表现”。杨光楣较早指出海防与塞防之争中,论争双方都是基于爱国立场,也各有“片面性的错误言论”,突破了用二元对立、忠奸斗争观念看待这场论争的视角。刘新华、秦仪从地缘政治学的视角分析海防与塞防之争中双方各自的得失,视角亦颇显新颖。薛小荣从近代中国国家整合的视角研究海防与塞防之争,认为左宗棠收复新疆后推动新疆建省体现了清政府在边疆治理方面,由“因俗而治”“分而治之”的传统治边政策向现代边疆治理的转型,这是清王朝顺应历史潮流的功绩。日籍华裔学者王柯也认为,“塞防派”之所以能战胜“海防派”,在于其对新疆领土价值的认识比李鸿章等人更高明且得到了清王朝最高统治者的支持。然而,以左宗棠为代表的“塞防派”官员比李鸿章等更清晰地认识到了新疆对于大清王朝的国防价值,是否意味着他们具有了现代明确边疆省份归属的领土主权意识,尚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因为在政治家的边疆思想中,认识到边疆的战略价值属于第一层次的思想,更高层次的思想才是从现代民族主权国家的主权观念出发认识到边疆也是国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傅正的观点对笔者颇有启发,他指出我们在研究海防与塞防之争时,不能脱离其历史语境而抽象讨论前人在其文本中提出了什么观点。

长期以来,以孙成华为代表的不少学者认为海防与塞防之争,“把战略重点从西北内陆扩大到东南万里海疆的眼光,是传统国防观念向近代国防观念的一个重要转变”。笔者认为,在1874~1875年海防与塞防之争中,清王朝国防思想的进步确有体现;但揆诸史料,很难透过论辩双方的阐述发现其边疆思想现代转型的轨迹,相反双方均多有沿袭传统时代守边思想。

一、李鸿章等“海防派”官员的边疆思想

海防与塞防之争的开端,通常被认为是1874年12月10日李鸿章呈上《筹议海防折》,李鸿章本人也因为这份奏疏而被认为是“海防派”的领袖。《筹议海防折》中,李鸿章倾向于放弃当时被浩罕汗国阿古柏侵略军、帝俄殖民者、内地回民叛军分区侵占的新疆确系事实,但李鸿章本人这一时期的边疆思想仍有可深入探究之处。

事实上,李鸿章从未否认新疆在沦陷于内外敌寇前属于大清帝国的事实,他明确承认过“新疆各城自乾隆年间始归版图”,并且将左宗棠等湘军将领夺回新疆的主张称为“恢复”。不过,李鸿章反对左宗棠等人收复新疆的建议。他认为清廷可以对沦陷的新疆采取羁縻政策,对阿古柏的伪“洪福汗国”及流窜新疆的白彦虎等陕甘回民首领可以“准其自为部落”,只要他们像当时中国的藩属国越南、朝鲜一样对大清称臣纳贡就行了。李鸿章本人之所以不主张收复新疆,其着眼点有四:其一是他认为新疆是“数千里之旷地”,收复后会“增千百年之漏厄”。即认为地旷人稀的新疆经济价值不大,对于中国而言是一块可有可无的边鄙之地,收回来反而会极大增加朝廷的经济负担。其二是他认为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国土防卫重心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历代备边多在西北,其强弱之势、客主之形皆适相埒,且犹有中外界限。今则东南海疆万馀﹝余﹞里,各国通商传教来往自如,麇集京师及各省腹地,阳托和好之名,阴怀吞噬之计,一国生事,诸国构煽,实为数千年未有之变局。”正因大清帝国与之前历代中原王朝不同,面临的主要威胁是从东南沿海侵入中国的欧洲列强及日本,并非西北方向内陆亚洲边疆的游牧民族,所以在李鸿章看来新疆在藩卫京师方面作用不大。其三是基于清政府现实财政状况的考虑。李鸿章认为,在“近日财用极绌”的情况下,务必“统天下全局通盘合筹”,放弃乾隆朝以来“无事时岁需兵费尚三百馀﹝余﹞万”的新疆可以为大清帝国节省开支,并可用剩下的开支增强海防。其四是基于国际地缘政治的考量。李鸿章认为,新疆“北邻俄罗斯,西界土耳其、天方、波斯各回国,南近英属之印度”,而当时中国国力衰弱,“师老财痡”,即使收复也无力保全被沙俄、英国、西亚各伊斯兰教国家三面包围的新疆。显然,李鸿章主张放弃新疆是从清王朝的利益出发,基于现实功利性的考量。虽然平心而论,李鸿章轻视新疆对于中国全球战略的价值,其论确实不足取;但是我们若因此指责李鸿章这种主张是违背了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卖国言论,或者据此指责李鸿章是“不知国家之为何物,不知国家与政府有若何之关系”的“不知国务之人”,也未免以今日之标准苛求晚清重臣。因为19世纪70年代,本无“中华民族”的国族观念。李鸿章这番言论,实与中国传统边疆思想一脉相承。在中国传统边疆观里,中原王朝实控版图周边的“四夷”之地,在王朝实力强大时可以开疆拓土将其纳入羁縻区,王朝实力衰退时也可以放弃对这些地方的羁縻转而将关注重心全部放在内地事务上。我们基于目的论史学的理论预设,不顾具体历史语境强求前人在思想认识方面与今人合拍,也有失公允。

李鸿章主张放弃新疆,不过是视新疆为中国内地外围的“藩部”,从中原王朝羁縻边疆的传统思维出发,认为边疆之得失对于内地无关紧要。当中原王朝国力衰微时,不妨容许某些边疆地区自立一国,只要求其仍然向中原王朝称臣纳贡并“奉正朔”,这并不损伤中原王朝的元气。显而易见,李鸿章并无一位现代民族主权国家的政治家必备的领土主权意识,没有意识到边疆地区和内地一样,均是现代民族国家的领土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边疆之得失不仅关乎现实利益,更关乎国家主权是否完整。究其原因,这是由李鸿章所效忠的清帝国的性质所决定的。清朝自始至终,都没有完成由古代王朝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型。这是历史对李鸿章思想的局限,无须苛责李鸿章本人。

李鸿章没有产生民族国家的领土主权意识,当时的其他“海防派”官僚留下的文献史料中也不足以论证他们产生了现代领土主权意识。这里试举两例加以说明。

李鸿章的兄长李瀚章(时任湖广总督),在奏折中对于是否应继续西征、收复新疆态度颇有自相矛盾之处。一方面他承认:“东南防务,固宜认真图谋,西北征军,尤贵及时清理。新疆回逆,尚未剿灭净尽,自难遽议撤兵。”另一方面他又认为因为西征新疆的湘军“统帅太多,事权不一”,导致“东南各省财力,半耗于此”,在清政府财力无力支撑继续收复边疆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裁无益之兵,以济有用”。杨光楣断章取义地引用李瀚章奏折相关内容的前半段,将其视作与其弟李鸿章对立的“塞防派”一员,观点确实片面。但这也从反面说明了,即便是很多“海防派”官员,也并非真正反对收复新疆,只是他们认为当清王朝财力不济时可以暂时搁置新疆问题,先以肃清嘉峪关内叛乱的回民为大致作战界标,暂停西征新疆,将有限的人力物力用于东南沿海的海防建设。就他们本人的观点来看,保全大清王朝的第一层次的核心目标,必须解决中国西北边疆的边患是第二层次的问题,在中国国力衰微、财力不济时应优先将经费用于增强海洋防御力量建设属于第三层次的策略问题。

与之相似的有1874年12月19日福建巡抚王凯泰的奏议。王凯泰不敢明言自己主张暂停西征、放弃新疆,只好含蓄隐讳地说对于陆路练兵,他主张“兵宜聚而不宜散,宜精而不宜多”,意即裁减陆军、节省军费以济海军。王凯泰之所以不热衷于收复新疆,是因为在他看来清政府财力不济,无法兼顾陆上与海上防务,眼下只能利用有限的人力和财力优先发展海军、建设海防。他的观点和李瀚章基本上是一致的。

郭嵩焘当时也有放弃新疆的主张。虽然郭嵩焘不得不承认,中国确实需要“兼顾水陆之防”,“主西北边防者”所言也“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但是他认为伊犁远在亚洲腹地,中国军队鞭长莫及,这才被“俄人于是坐收以为利”。因此中国政府可以命令左宗棠“体察各城情形”,看看“恐未易言收复”的伊犁是“宜急收复”还是“明画疆界与俄人定约”,言下之意是如果不需要急于收复伊犁可以暂时与俄国人签订边界条约割让此地。虽然郭嵩焘主张通过外交谈判并签订条约的方式解决中国与俄国之间的领土争端,隐约体现出他现代外交思想的萌芽和对以“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条约体系”)为核心的现代国际关系的认同;但是他并没有现代边疆思想,只是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出发把新疆失地划分为亟需收复的和可以放弃的,为了清朝的“长治久安”放弃一部分被伪“洪福汗国”和沙俄帝国侵占的疆域,在他看来是在所不惜的。这明显有悖于现代边疆思想中在边界谈判中寸土必争的原则,因为古代王朝国家看待边疆问题更多讲“利害”,现代民族主权国家的边疆思想则必须考虑到国家主权的完整与否。

综上所述,洋务运动时期以李鸿章为首的“海防派”官员,头脑中并无建立在国际边界条约和国际法之上的现代领土主权意识。按照现代的领土观,一个国家的全部领土,无论是内地还是边疆,都是该国主权所覆盖的范围,在国际法上是绝对排斥他国的。放弃一寸领土,就是丢掉一分主权。具有现代意识的政治家和外交家在与他国进行边界条约谈判时,之所以寸土必争,目的在于捍卫民族国家的主权和维护国族全体的长远利益。而李鸿章等人受传统边疆观影响,将新疆视作中原王朝直辖政区(清朝直属行省)之外的边鄙之地。他们并非决然反对收复新疆,只是认为在大清盛世不在、国力不济的情况下,没有必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去收复他们以为价值不大的化外之地。他们与“塞防派”争论的焦点不在应不应该着手解决西北边患,而在力量不足时是否应将有限的人力物力用于收复“无用”的边疆国土。他们意识到了大清帝国面临的国际形势不同于传统中原王朝,面临的主要威胁不是内陆亚洲的游牧民族而是从西北太平洋侵入的欧美列强和正在迅速“脱亚入欧”以致崛起的岛国日本;却没有看到即便中国的国土防卫重点由大陆转向海洋,新疆对于中国仍有重大军事地理学意义上的战略价值。他们的战略思维远不及左宗棠等“塞防派”高瞻远瞩,遑论产生在以条约体系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国际关系基础上的现代边疆思想。

二、左宗棠等“塞防派”官员的边疆思想

如前所述,当代一些学者认为左宗棠收复新疆是符合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爱国之举。笔者并不否认这一论断客观上成立,但就以左宗棠为代表的“塞防派”官员主观意识而言,他们的边疆思想中是否有现代领土主权意识的萌芽,则颇多值得辨析之处。

最能代表左宗棠在海防与塞防之争中思想主张的史料,莫过于他在1875年上呈两宫皇太后的奏疏《复陈海防塞防及关外剿抚粮运情形折》。左宗棠在这份奏疏中,力主收复新疆的理由主要有如下三点:其一,他赞同之前其他“塞防派”官员的主张,认为侵占中国西北边疆重镇伊犁的俄国是中国真正的心腹大患,而“泰西诸国”之所以“协以谋我”其利益诉求无非是“通商取利”,并无灭亡清朝的打算。因此需要动用武力辅之以强硬的外交态度对付侵占新疆的阿古柏和沙俄。其二,从历史经验看,清高宗乾隆皇帝“先平准部,次平回部,拓地二万里”。这是在暗示慈禧,大清素来重祖制,如果在慈禧执政时期坐视祖宗打下的疆土丧失于他人之手,则慈禧本人将无颜对爱新觉罗皇室的列祖列宗。其三,从新疆本身的战略价值出发,如果放弃新疆等于“自撤藩篱”,新疆沦陷则恐敌军长驱直入,不但“陇右堪虞”,而且还会危及“北路科布多、乌里雅苏台等处”(即外蒙古)。

左宗棠所述不能放弃新疆的三大理由中,第一点、第三点均为站在清朝统治者立场上的现实功利性考量,认为如若轻率地放弃新疆会增加沙俄帝国对大清的威胁,并且有可能导致内地和外蒙古陷于沙俄、阿古柏及白彦虎叛匪的威胁下。只有第二点稍微接近于现代领土主权意识,但仔细分析仍会发现这种思想迥异于现代领土主权意识之处。左宗棠举乾隆帝平定准噶尔汗国及平定大、小和卓叛乱为例,目的在于警示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朝统治者不可放弃祖宗历尽艰辛开拓的疆域。就其实质而言,仍未脱离传统王朝国家视天下为其王室(皇室)私有财产之意。主要在于强调新疆既属大清疆域,便是爱新觉罗氏祖宗留给后人的遗产,不可任由沙俄、英国、阿古柏及以白彦虎为首的陕甘叛匪攘夺。而现代民族主权国家的领土主权意识则强调,一个民族国家的全部领土,均属其国民所有,在其国家主权范围内并在国际法意义上具有排他性。这两者绝不能混为一谈。左宗棠所谈的理由,就其逻辑而言仍然延续了“天子有道,守在四夷”的传统边疆思想,与现代边疆思想实有天壤之别。传统时代的中国,其主流边疆思想是圈层结构的,以王朝影响力不能到达的其他文明社会为最外层,向内依次是王朝强盛时期可以羁縻的“四夷”、王朝版图内的直辖郡县、京城、皇宫。边疆(“四夷”)严格意义上说并不在帝国直辖版图之内,处于帝国疆域的外围,作为帝国与其他“蕃国”之间的缓冲地带起着屏障、保护帝国版图的作用。正因为新疆的地理位置在中国西北边疆有着枢纽意义,对陕甘及内外蒙古而言是重要的“藩篱”,所以要保障京师不受西北方向外敌(主要是俄罗斯)威胁就必须收复地处亚洲中心的新疆。

左宗棠如此,其他“塞防派”官僚的边疆认识中也很难看出其产生了现代领土主权意识。如文祥在论述其主张收复新疆的理由时,拿清朝与明朝疆域进行对比,认为明朝直辖行省之外皆敌国疆土,所以闭关自守并无不当;但清朝疆域除了包含内地十八行省外还含有新疆、内外蒙古、西藏、东北等非省边疆地区,若新疆沦陷后不设法收复,则敌人有可能长驱直入,威胁外蒙古、陕甘、内地乃至直捣京师。凡此种种,仍是从清帝国的现实利益出发,基于对新疆战略地理价值的现实功利性考量,并无“新疆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神圣领土”的领土主权意识。

清廷其他“塞防派”官员的边疆思想不及左宗棠和文祥全面深刻并有较强的系统性,但他们的实际边疆认识也与左宗棠、文祥大同小异。王文韶认为,“西洋各国俄为大,去中国有最近”,因此疆域辽阔并与中国接壤的俄罗斯帝国对中国威胁最大,如果不全力西征收复被俄人侵占的伊犁,则“万一俄患日滋,则海疆之变,相偪而来,备御之力,顾此失彼”。王文韶的着眼点在于,北疆西部伊犁一带关乎中国的整体国土安全,如果任由列强中对领土贪欲最大、灭亡中国的野心最大的帝俄窃据伊犁,那么其他欧洲列强有可能勾结俄罗斯从海上发动针对中国的侵略战争,与俄罗斯一同瓜分中国。

时任山东巡抚的丁宝桢比较了中国两大恶邻俄国与日本,认为俄国对中国的威胁比日本更大,因为俄国同时与中国东北、北部和西北边疆接壤。所以他不仅力主收复新疆,还主张贯彻“防俄重于防日”的方针,加强东北边疆的防务,遏止沙俄殖民者觊觎中国东北疆土的勃勃野心。

江苏巡抚吴元炳也认为在当时的西方大国中,俄罗斯帝国与中国接壤的国境最长,对中国的领土野心最大,故而对中国威胁最大;何况俄国当时西面侵占了中国的伊犁拒绝归还,东面又在蚕食黑龙江边地。所以中国必须全力加强针对俄罗斯的防备。言下之意,中国亟需增强西北边疆的防卫力量,因此收复新疆事关国家安全,刻不容缓。

综上所述,排除以往学界对晚清“塞防派”官员过度拔高之辞来看,虽然他们在晚清边疆危机背景下力主收复新疆,爱国之心可嘉,客观上也确实符合中国的长远国家利益;但是他们的边疆思想更多仍是因袭传统而非形成了基于现代国际法和国际条约之上的新型边疆思想。清代承袭了中华帝国古老的疆域安全防卫思维,正如李怀印教授所总结的,这是一种圈层结构的思维,将帝国的安全界定为三个层次,由外到内依次是藩属国、边疆和内地。晚清“塞防派”官员对新疆战略价值的认识,较之于“海防派”,的确堪称高瞻远瞩;但他们对新疆的看法仍未脱离传统中原王朝士大夫“保藩固圉”思想的范畴。他们之所以力主收复新疆而坚决拒斥放弃新疆的观点,仍是基于新疆对于阻挡沙俄殖民势力从中亚和北亚方向进一步向大清渗透的重要性的认知,其出发点是作为传统帝国的清帝国的利益,而不是作为现代民族主权国家的中国的利益(何况当时也没有“中华民族”这一国族概念),和“天子有道,守在四夷”的传统边疆思想没有本质区别。我们对“塞防派”官员群体的边疆思想,一方面确实应该充分肯定其爱国主义的面相,另一方面也不必将现代民族国家的领土主权意识强加于他们而无限拔高其思想的“现代化”水准。

三、结语:19世纪70年代清廷官员群体的领土主权意识

刘家和先生指出,“历史比较的功能在于明同异”,进行历史比较研究时无异之同和无同之异都不具备比较的价值。当我们将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海防派”和以左宗棠为代表的“塞防派”放在同一历史平面进行比较,并以比较史学的视野审视1874~1875年海防与塞防之争时,不难发现虽然双方在应该把国防重心放在海洋上还是内陆边疆上、是武力收复新疆还是放弃新疆这两个问题上针锋相对,但是双方的边疆思想却共享了同一套逻辑体系。换言之,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国防重心应该布置在海上还是陆上以及是否值得耗费大量钱粮动用武力收复沦丧的边疆地区,这属于低层次的具体策略问题;在更高层次的边疆认识方面,双方都因袭了传统的边疆观。之所以双方在如何处理新疆问题上显得针锋相对,是因为双方对新疆在军事地理上的战略价值认识不一致。李鸿章等人认为新疆是徒然靡费军饷的无用之地,左宗棠等人则看到了收复新疆对于清帝国国防安全的重大意义。

事实上,双方均视新疆为屏藩京师的边陲之地,这与传统王朝国家的边疆观没有本质区别。元世祖忽必烈及元初名臣赛典赤·赡思丁同样重视对大元帝国西南边疆云南行省的治理;明朝君臣始终重视帝国东北边疆的辽东,在后金攻陷辽东后,袁崇焕、孙承宗等人莫不以“复辽”为其毕生追求。元帝国、明帝国等世界中古史上的多族裔帝国之所以重视边疆的得失,是因为重视边疆地区隔绝外敌对内地威胁的战略价值。左宗棠等“塞防派”官僚的主张,就战略思维而言比李鸿章等人更为高瞻远瞩,但他们的主张是不能同现代民族主权国家的领土主权意识划等号的。他们之所以力主收复新疆,主要还是基于对新疆屏障京师的重要军事地理价值的认识。而他们的对立面,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海防派”官僚,主张放弃新疆,主要是因为他们认识不到新疆的战略价值,事实上他们同样承认新疆曾经是大清帝国疆域的一部分,只是认为收复这片故土代价过高、价值不大。李鸿章等人的这种主张,绝非后继无人。戊戌时期,谭嗣同在给其业师欧阳中鹄的书信中,认为如果变法经费不足,又无力偿还《中日马关条约》中日本索求的2亿两白银,则可卖掉一部分在他看来对中国没有价值的边疆领土:“当尽卖新疆于俄罗斯,尽卖西藏于英吉利,以偿清二万万之欠款……满洲、蒙古缘边之地亦皆可卖”。同治、光绪之际的海防与塞防之争,双方的争论就边疆思想层面而言,实未上升到传统边疆思想与现代领土主权意识交锋的层次。

那么,中国知识分子何时才有现代领土主权意识的萌芽呢?考诸史料,直到庚子国难后的清末新政时期,革命派与立宪派才在论战中逐步形成了各自的领土主权意识。革命派一方以章太炎为代表。1907年章太炎发表《中华民国解》,将他所设想的中华民国领土范围确定在明直省范围内,明确主张未来作为汉民族单一民族国家的中华民国,疆域应与其主体民族汉族生活的地域大致重叠。在立宪派一方,杨度的观点较有代表性。杨度主张“中国之在今日世界,汉、满、蒙、回、藏之土地,不可失其一部,汉、满、蒙、回、藏之人民,不可失其一种”虽然章太炎与杨度分别代表了族群主义(ethnicism)和国族主义(nationalism)两种民族主义思潮的价值取向,分别建构了汉民族单一民族国家和中华民族多民族国家两种不同民族国家蓝图之下的领土观,但是这两种领土观无疑都具有现代民族主权国家的领土主权意识转向性质,都赋予了边疆思想以现代价值。

我们今天在审视1870年代的海防与塞防之争时,不应当把清末新政时期才传入中国知识界的现代民族国家的领土主权意识强加于李鸿章、左宗棠等人身上。在讨论他们的边疆思想时,也无须用非黑即白的二元对立思维简单将其视作水火不容的双方。左宗棠收复新疆后清政府在边疆治理方面顺应历史潮流,进行了一系列有现代化因素的改革,这是事实。但回到海防与塞防之争的论争场景中,则很难看到参与过这场论争的人物中有谁突破了传统边疆观的局限,产生了现代边疆思想。当然,应该肯定,以左宗棠为代表的清朝爱国将领,在收复新疆的正义战争中做出了巨大贡献,彰显了中国人面对外来势力侵略时坚贞不屈的抗争精神。虽然囿于传统王朝体系下官员身份的历史局限性,左宗棠未能发展出后人附会的现代民族主权国家领土主权意识和现代边疆思想,但是这并不影响左宗棠作为中国近代爱国将领的历史地位,也无损于他的人格。对于左宗棠抵御外侮、收复失地、捍卫中国边疆领土完整性的历史功绩,从历史主义立场出发,仍应给予充分肯定。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2021级博士研究生 陈博然

来源:红网岳阳站

作者:陈博然

编辑:钟保

本文为岳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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