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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好声音|陈立新:建议将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改“禁放”为“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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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岳阳市工商联主席陈立新

红网时刻记者 叶芬 长沙报道

烟花爆竹的制作和燃放在我国已经有1400多年的历史,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畅销全球233个国家和地区……湖南是全球最大的烟花生产和贸易基地,也是我省重要的富民和出口创汇产业,省领导多次有明确表示,要大力发展、大力支持烟花爆竹产业发展,推动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

而前些年,处于安全和环保等方面考虑,国内部分城市相继发文对烟花爆竹实施全面禁放政策。我省各地市州也相继出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省政协委员、岳阳市工商联主席陈立新表示,这种“一刀切”的形式忽视了人民群众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刚性需求,必将导致烟花爆竹更多的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经营等违法情况,这些产品非法渠道、产品质量都难以保障,反而给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给社会管理带来重大挑战。

“现在,随着国家对疫情放开,消费需求将全面爆发,而烟花爆竹产品作为给人民带来欢乐、消除疫情负面影响的庆祝形式,将是带动消费复苏的重要组成部分。”陈立新注意到,近年来,随着恢复民俗传统的呼声日渐强烈和对烟花爆竹污染环境的误解程度降低,北京、哈尔滨、成都、杭州、济南等城市相继解除禁令,把“禁放”改为“限放”,也就是限制时间、区域的燃放方式。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几千年的民情文化。为此,陈立新建议省政府调整省内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由全面禁放改为合理制定燃放区域、燃放时间及燃放种类的燃放政策,以支持烟花爆竹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对烟花爆竹的刚性需求。

如何限定燃放?陈立新建议,一是限定燃放区域,限放区域可控制在设区市的主城区,在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范围内,在城市边缘地区、郊区以及农村等地区,实施开放管理;二是限定燃放时段,在农历腊月二十四、除夕、元旦、春节期间、元宵、清明、端午、国庆、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允许燃放,其他时段可实行禁放;同时,限定燃放种类,例如人口和建筑密集区禁止燃放组合烟花和升空类烟花,不限制冷光烟花、各类玩具烟花和传统小爆竹、新型安全环保小产品等安全环保的城市烟花。

“各地还可以探索烟花文旅融合新业态,推动烟花进景区景点,充分利用开展文旅消费、重大活动的有利契机,引导烟花专业燃放企业与地方文旅企业开展合作,将烟花融入景区景点,融入夜间经济,进一步提升景区人气,促进旅游消费。”陈立新说道。

来源:红网岳阳站

作者:叶芬

编辑:钟保

本文为岳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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