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岳阳1月16日讯 近期,受污染传输、本地污染积累及不利气象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岳阳持续中至重污染天气,并于1月7日启动了重污染天气预警。为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到实处,持续做好风险隐患“利剑行动”防范化解工作,近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屈原分局闻令而动,通过开展“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及“利剑行动”,查处了岳阳市首例“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违法行为。
1月13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屈原分局执法人员对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一家生产混合肥料生产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涉气工序正在进行生产,未按要求落实停产措施。经查明,该公司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未落实应急响应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因情况紧急,为及时有效消除大气环境影响,该局在得到上级机构的批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当场对该公司的配电柜与燃烧炉实施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下达查封决定书,查封期限为自批准之日起至本次重污染天气预警结束之时止。随后,为响应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号召,该局在得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于当天17时解除后,立即赶赴现场,对企业查封的设施进行解封。
该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此次违法行为的查处就是给全区的企业敲响警钟,希望广大企事业单位能够不折不扣落实好重污染天气各项应急措施,实现污染物深度减排,同时也将倾全局之力持续加大执法督察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红网时刻岳阳站
作者:红网时刻岳阳站
编辑:陈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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