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27日岳阳讯(通讯员 肖瑶)4月24日上午,云溪区人民检察院前往金盆社区,就周某某故意伤害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及周某某所在社区、单位代表、司法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
事件始于2026年2月,周某某因债务纠纷与李某发生争执,情绪失控致李某受伤,其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发后,周某某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后,检察官通过走访、调查,详细了解了周某某的现实表现,认罪悔罪态度及社会影响,并了解到其家中有年迈父亲需要照料,综合考量案件相关情节,兼顾法理与情理,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决定在其居住的金盆社区举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由云溪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辉品主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主持人详细介绍了参会人员身份、听证流程,检察官、侦查人员分别介绍了案件事实、侦查经过及拟不起诉的具体理由,听证员围绕案件关键细节逐一提问、评议,社区、单位代表依次发言,当事人周某某充分陈述自身悔罪之情及家庭困境,整个听证过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此次公开听证,既是检察机关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的具体实践,更是深化司法为民、拉近司法与群众距离的生动体现。对周某某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准适用,既让其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也体会到司法的温度,更给予其改过自新、回归家庭、服务社会的机会。同时,这也警示广大群众,面对债务纠纷等矛盾,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解决,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否则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下一步,云溪区检察院将持续把公开听证作为深化司法为民、推进法治宣传的重要抓手,常态化开展社区听证活动,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筑牢社区和谐稳定的法治防线。
来源:红网
作者:肖瑶
编辑:刘良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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