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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尾鱼苗游入长江!云溪检察以司法修复守护好一江碧水

红网时刻新闻8月21日岳阳讯(通讯员 肖瑶)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它的落地实施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入“法典化”新阶段,为全域生态治理、流域保护修复筑牢了坚实法治根基,更为常态化守护绿水青山、捍卫生态安全提供了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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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8月19日上午9时,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岳阳市水上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岳阳分局、岳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以及区农业农村局在长江流域云溪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以司法实践赋能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

本次活动依托该院近期办理的两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展。陈某等5人因非法捕捞水产品,严重破坏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损害水域生态环境。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在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的同时,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责令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涉案5人均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用于采购鱼苗开展增殖放流,以实际行动弥补生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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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江风徐徐、碧波荡漾。4万余尾经严格检疫的鲢鱼、草鱼、鳙鱼鱼苗被缓缓放入长江。一尾尾鲜活的鱼苗顺势游入澄澈江水,在江面泛起层层涟漪,快速汇入宽阔的长江水域,为长江流域生态系统补充新鲜活力。

省人大代表、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刘良会表示:“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生态修复有了更加坚实的法治遵循。从依法办理案件到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检察机关在严厉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生态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的同时,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把生态修复要求落实到司法办案全过程,推动受损生态系统恢复治理,契合生态环境法典‘谁破坏、谁修复’的立法精神,值得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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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云溪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与各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凝聚长江生态保护共治合力,构建长江流域共管齐治的治理格局,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好一江碧水,筑牢长江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红网

作者:肖瑶

编辑:刘良骏

本文为岳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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