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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责不免除监管无盲区 岳阳办结首起林业行刑反向衔接涉野生动物案

红网时刻新闻8月27日岳阳讯(通讯员 刘楠)近日,岳阳市林业局行政执法科依法办结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政处罚案。该案是《湖南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湘林法〔2026〕4号)印发以来,全市首起林业“刑转行”反向衔接实操案件,标志着岳阳市林业领域行刑双向衔接闭环管理体系正式落地运行,彻底打通了涉林违法监管执法的“最后一公里”。

2026年5月24日,市民刘某驾车前往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月形湖区域,使用气枪非法猎捕4只斑鸠,供个人食用。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依据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相关会议纪要规定,刘某涉案行为未达到刑事追责标准,不作犯罪处理。但其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需接续落实行政监管责任。

本案依法没收的涉案气枪。

为健全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杜绝“不刑不罚”监管落空,2026年7月6日,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依规将该案全套卷宗材料移送至市林业局,涵盖案件移送通知书、当事人及证人询问笔录、涉案枪支物证鉴定报告、野生动物专家鉴定意见、涉案野生动物实物等完整证据链条。

市林业局严格对照全省林业行刑双向衔接试点工作闭环管理要求,快速对接、精准核查,直接采信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阶段依法固定的全部证据,无需重复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大幅压缩办案时限、提升执法效能。2026年7月24日,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条相关规定,对刘某作出没收猎获物、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案的办理,清晰释放出岳阳市从严守护野生动物资源、压实法治监管责任的鲜明信号:不判刑绝不等于不担责,刑事案件不予追责、刑事程序终结,并不意味着涉案人员法律责任清零。通过公安刑侦证据与林业行政处罚证据反向衔接,有效破解了林业案件中证据割裂、重复取证、监管缺位等难题。

据悉,今年1月,岳阳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已常态化建立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开通涉林案件双向移送“绿色通道”,构建起信息互通、线索互移、案件互办、闭环管控的执法新格局。

岳阳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岳阳市将持续深化林业行刑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以严密法治筑牢野生动物保护屏障,守护岳阳绿水青山生态底色。

来源:红网

作者:刘楠

编辑:刘良骏

本文为岳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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