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岳阳6月29日讯 2021年4月8日7时许,G106平江县境内1598Km+380m处发生一起造成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平江县“4.08”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认定,此事故属于一般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驾驶人彭XX驾驶湘F3X**3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跨越道路中心黄色实线行驶,通过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驾驶人余XX驾驶湘FA1**9客车上道路行驶,违反机动车临时停车规定;售票员欧阳X(事故受害人)从客车下车后,未观察道路情况,在车辆临近时突然从车头加速横穿道路。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事故车辆所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下属客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客车营运路途中,售票员多次私下调班交接中的安全隐患,对所属驾驶人和售票员安全教育不到位,造成驾驶人及售票员安全意识淡薄,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同时,事故调查组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来源:红网岳阳站
作者:红网岳阳站
编辑: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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