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岳阳5月29日讯(通讯员 梁卓)2021年3月14日19时49分,208省道云溪区道仁矶镇滨江村路段发生一起岳阳市云溪区刚刚渣土有限公司货车(湘FZ1280重型自卸货车)与行人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6万元。
云溪区“3.14”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此事故属于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汪某军夜间驾驶严重超载的湘FZ1280重型自卸货车未注意观察、降低车速和避让行人。间接原因是岳阳市云溪区刚刚渣土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虽然该公司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及培训,但存在对人员行车安全监管不到位和车辆动态监管不到位,督促货运公司严格落实车辆不得超载、超速等客项规章制度不力;岳阳市云溪区治超办交通顽瘴固疾整治不力,组织对辖区内货车超载超限等的违法行为打击不力。
同时,事故调查组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一是交通运输局要从“3·14”事故中汲取教训,迅速采取措施整治和规范道路货运市场,道路货运行业应加强车辆动态监控,货运企业要进一步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二是公安交警部门要严管省道、县道路面通行秩序。加大对车辆超速超载等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在208省道重点路段增设治超点。
来源:红网岳阳站
作者:梁卓
编辑:钟保
本文为岳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