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
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
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组织屈原一中50余名初中学生走进刑事审判庭,零距离旁听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
学生们参观图书室及荣誉室等地,让学生们感受法律的庄严与神圣,了解法院工作日常,体验司法为民的和谐氛围。
红网时刻岳阳5月27日讯(通讯员 蔡艳)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力度,让青少年认识毒品的危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5月26日,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组织屈原一中50余名初中学生走进刑事审判庭,零距离旁听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被告人樊某、刘某、柳某、黄某被带上法庭,公诉机关指控,四被告人分别在其使用的房屋和车辆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四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故该院对樊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对柳某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对黄某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整个审理过程紧张有序,通过变庭审为“课堂”,以真实案例“现场授课”,让同学们“零距离”接受普法教育。
庭审结束后,该院干警给同学们发放禁毒宣传手册,引导同学们要树立正确价值观,同时,希望同学们能成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志愿者,向身边的同学、朋友、家人主动宣传禁毒知识,营造“全民禁毒,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随后,在该院解说员的带领下,学生们饶有兴趣地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羁押室、图书室及荣誉室等地,让学生们感受法律的庄严与神圣,了解法院工作日常,体验司法为民的和谐氛围。
今年来,屈原法院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全力投入“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中,通过开展“公众开放日”和“送法进乡村”等系列活动,始终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安全和谐、遵纪守法的校园法治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
来源:红网岳阳站
作者:蔡艳
编辑: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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