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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网信郑重提示:面对疫情,不信谣 不传谣 不造谣!

湖北武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出现以来,广大市民高度关注我市疫情情况,个别网民故意在网络平台编造、散布涉疫情不实信息,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引发恐慌。市委网信办迅速与公安部门联手出击,依法惩治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截止到27日,全市共教育训诫24人,行政拘留1人,希望市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案例一:1月23日21时许,违法嫌疑人方某(男,51岁,岳阳县人)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将一条涉及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虚假疫情信息转发到200多人的微信群中,造成群里人员恐慌。经询问,违法嫌疑人方某对其在微信群内发布虚假疫情信息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嫌疑人方某因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岳阳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方某予以治安拘留七日的处罚。

案例二:1月24日晚,汨罗一微信群内有网友传言:红花(现罗江镇)出现疫情,并称是“内部消息”引起部分市民恐慌。1月25日中午12时,汨罗市公安局罗江派出所将涉嫌传谣的喻某(男,41岁,平江县人)传唤至派出所,并作出了依法处理。

自《辟谣侠盟》专栏开辟以来,市委网信办牵头、各县市区配合,先后核查、澄清谣言90多起,封堵、处置不实信息48条(次),向公安部门移交线索11起。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对于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为此,市委网信办郑重提醒广大网民:

一、不传谣,不发布任何未经官方证实的虚假信息和言论;

二、对已发布或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解释,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不信谣,对未经证实和来源不明的网上消息要仔细辨别、理智分析,如有疑虑请咨询市委网信办值班电话(0730-8889500)。

四、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全市各级各类网站和网络平台要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对通过网络恶意传谣,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发布人、转发人及相关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

五、鼓励广大网民积极发布正能量信息,转发官方发布的防疫知识,引导广大市民正确认识疫情,合理做好自身防护工作,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中共岳阳市委网信办

岳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

来源:红网岳阳站

编辑:陈砂

本文为岳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y.rednet.cn/content/2020/01/28/6655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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