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岳阳市湘阴县人民法院举行“2018‘11.27’团伙非法电力捕捞水产品案”公审大会。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岳阳11月12日讯(通讯员 梁军 萧萧 项涛)“保护生态,法治为基”。11月12日上午,岳阳市湘阴县人民法院在杨林寨乡政府大礼堂举行“2018‘11.27’团伙非法电力捕捞水产品案”公审大会,并作出当庭宣判,依法判处张某等14人6个月到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修复责任。当地300余名村民和学生参与旁听。
2018年11月,被告人张某等14人驾驶渔船来到益阳市沅江市张家岔、湘阴县柳潭等水域,多次使用电力方法实施捕鱼,并明确具体分工。26日晚在湘阴县柳潭水域使用电力捕鱼时被志愿者举报。湘阴县和益阳市迅速联合执法,出动执法船2艘、执法车7台、执法人员40名,对这一非法电鱼团伙进行收网打击。27日凌晨,7艘正在进行非法捕捞的电鱼船被当场抓获,1.75吨渔获物被没收,抓获电力捕捞人员14名,这也是至今为止该县查处的最大电鱼团伙案。2019年3月21日,农业农村部通报2018年渔政执法十大案例,该案位居其列。
湘阴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等14人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其行为破坏了水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杨林寨乡依江畔湖,是一个集中移民乡,捕捞从业人员众多。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莹表示,将庭审现场搬到杨林寨乡,就是为了以案说法,引导村民从中受教育,遵纪守法,共同来保护洞庭湖生态,促推长江流域全面禁捕退捕的落地生效和洞庭湖生态文明建设。
今年以来,湘阴县积极贯彻落实“洞庭清波”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攻坚行动,建立“水、陆、空及湖洲”四位一体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已查处非法捕捞案件45起、78人,其中移交公安立案14起、31人,行政拘留16人、刑事立案并拘留15人,没收电鱼(含背包式)及拖吸螺设备67台套,扣押(没收)冲锋舟电船及拖吸螺渔船11艘次,没收销毁地笼、丝网等违规网具2万多件。
来源:红网岳阳站
作者:梁军 萧萧 项涛
编辑: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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