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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一男子网购气枪组件非法持有获刑

红网时刻岳阳4月22日讯(通讯员 胡艳兰)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人戴某通过互联网购买多把射钉枪组件,公安机关在其住宅中搜查出单管猎枪、气枪和几十发铅弹。

2019年1月5日,平江县公安局余坪派出所民警在戴某住宅中搜查出单管猎枪一支、气枪一支、铅弹75发。经岳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告人戴某所持有的猎枪、气枪均认定为枪支。

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发射动力、以高压气体为发射动力枪支各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被抓获后,戴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来源:红网岳阳站

作者:胡艳兰

编辑:钟保

本文为岳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y.rednet.cn/content/2019/04/22/5334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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