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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学 李拉者等二十人涉恶案 主犯获刑十六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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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学  李拉者等二十人涉恶案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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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学  李拉者等二十人涉恶案庭审现场

编者按:3月29日上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的主要工作。同时,发布5起打击黑恶犯罪典型案例。红网岳阳站将5起典型案例公布,彰显扫黑除恶决心。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刘红艳 岳阳报道

2012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王文学、吴朝明、李拉者先后加入某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层级分明,专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产品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而骗取财物。

自2017年年初开始,王文学、吴朝明、李拉者分别受传销组织上线指派,伙同汪名主、周斌、侯正雄等22人(5人在逃)分成数支团队,先后盘踞、流窜于岳阳楼区数处居民区的十余个传销窝点。该传销组织成员通过网络聊天工具,以交友、谈恋爱和介绍工作为由将被害人骗至传销窝点后,采取威胁、恐吓、殴打、拘禁、宣传洗脑等方式迫使他人购买传销产品,共计骗取财物近50余万元;采取强行搜身、看守控制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及逼问银行账户密码等方式和手段,强行劫取被害人财物共计4.8万余元。

其间,该传销组织成员相互合作,逐渐形成了以王文学、李拉者为首要份子,侯正雄、汪名主、周斌等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扰乱了社区居民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裁判结果:2018年10月,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首要分子王文学、李拉者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和十三年六个月,均并处罚金;重要成员侯正雄、汪名主、周斌等3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均并处罚金;其余15人分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王文学、吴朝明、李拉者的违法所得共计22万元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王文学、李拉者、侯正雄等9人提出上诉。岳阳中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红网岳阳站

编辑:肖懿

本文为岳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y.rednet.cn/content/2019/04/04/5300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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