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通报,岳阳市非现场交通违法累计超过100起的机动车162台。为督促该批违法车辆及时处理交通违法,现通告如下:
一、车辆名册(附后)
二、处理方式
针对同一车辆同一驾驶人的多次非现场违法行为,实行“满分办结”制度。驾驶人持本人驾驶证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完该车所有非现场违法行为。累计记分达12分不达24分的,参加学习并完成科目一考试即可恢复使用驾驶证;累计记分达24分以上的,参加学习并完成科目一、三考试即可恢复使用驾驶证。
三、清零时限
2019年4月底以前。
四、督促措施
1.停办营运企业相关业务。对营运企业名下车辆,将约谈主要责任人责令限期清零,未及时办理清零的道路运输企业,不予办理其他业务。
2.全面布控精准缉查。相关车辆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实行精准查缉,并责令限期处理交通违法。
3.依法传唤当事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依法传唤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到案处理交通违法。
4.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罚款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对无法定理由,拒不在规定时限落实违法清零的车辆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依法公开公示,并实时推送失信数据至“信用中国”、“信用湖南”等信用管理平台。失信人将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信贷、保险等领域受到联合信用惩戒。
6.实行抄告监督。将不在规定时限清零的车辆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抄告其所在单位,属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抄告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督促违法清零。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3月27日
来源:红网岳阳站
编辑:陈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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