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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中心城区增设电子警察抓拍大型货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交通综合整治,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市中心城区主干道增设电子警察,自动抓拍大型货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时段:6:30—21:00。

二、禁行区域:赶山路以北、长康路以西、君山区景明路以东、花果畈路连接望岳路、芙蓉路、沿湖路七里山段以南合围区域,以及金凤桥路、巴陵东路。

三、禁行车辆: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专业作业车。

四、因生产经营、重点工程建设所必须,上述车辆需要进入禁行区域的,须到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核准手续后方可进入。

五、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的大型汽车,以及工程救险车在执行救险任务期间,清障车在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车车辆作业期间,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垃圾清运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区域道路通行。

六、增设电子警察12处:岳阳大道与金凤桥路交界处、岳阳大道与白石岭路北交界处、岳阳大道与白石岭路东交界处、巴陵东路与白石岭路东交界处、奇康路西与白石岭路南交界处、望岳路与芙蓉路交界处、沿湖路吉家湖社区路段、湘北大道北进口与赶山路交界处、湘滨大道北进口与赶山路交界处、白石岭南路与奇康路北进口200米处、洞庭湖大桥、冷水铺路与花果畈路交叉口南500米处。

七、本通告自2019年3月19日起施行。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3月3日

来源:红网岳阳站

编辑:钟保

本文为岳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y.rednet.cn/content/2019/03/04/5186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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