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11日岳阳讯(通讯员 唐佳睿 晏可慧)“调解的方式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还能有效减轻企业的负累。”近日,岳阳市云溪区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也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服务。
甲(文中出现的人名均为化名)自2024年9月起,经人介绍与乙联系在C公司内从事水电安装工作,约定先做工几天再确定工资,具体情况由乙不定期安排施工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甲随同丙前往A公司厂房内进行水电施工,施工过程中,甲在楼梯上摔倒受伤,入院诊断为左跟骨粉碎性骨折,住院14天并多次门诊复查。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甲的损伤程度确定为十级伤残。案涉水电施工项目系由A公司发包给B公司,再分包给C公司。因案涉工程涉及到层层转包,各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甲遂将乙、丙、A公司、B公司、C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庭审结束后,各方对于原告受伤的经过有了更直观地认识,且均认为其他当事方的过错更大,各方一度表态要求法院依法判决。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调取和察看事故现场视频资料、多次询问当事人……深入了解事故细节和双方诉求,最终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对原告甲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理性看待自身在事故中可能存在的过错,合理调整赔偿预期。另一方面,向各被告方指出其作为接受劳务方在提供安全工作环境、进行必要安全培训及监督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分析判决可能带来的不利经营影响。
在双方初步同意调解的情况下,承办法官精准抓住争议核心——赔偿金额与责任比例,结合伤情鉴定、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的相关规定,对各方责任进行了简洁清晰、有理有据的阐释和说明。经过长达半个月,二十余通电话的艰难磋商,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的当天,支付义务方即时履行了全部案款,原告在微信上点击“收款”后满意离开,本起纠纷就此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调解也是生产力”,法院通过调解的方式实现了企业纾困、民工维权、司法减负的多赢局面。一纸和解协议的背后,蕴藏着司法温度与人文关怀,生动诠释了“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纠纷化解理念,折射出法治服务的优化与营商环境的升级。
来源:红网
作者:唐佳睿 晏可慧
编辑:刘良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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