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岳阳10月26日讯(通讯员 陈雪冰)今年以来,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契机,运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受理、处理涉企诉求,贯通涉企控告申诉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做深做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年1月,湘阴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湘阴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立案监督申请,表示其单位价值100多万元的电缆线在工地被盗,湘阴县公安局不予立案,请求本院对该案进行立案监督。本院收到立案监督的相关材料后进行了详细审查,同时调阅湘阴县公安局卷宗,并要求该局说明不立案理由。
经研判分析认为,湘阴县公安局认定该案涉嫌侵占犯罪,属自诉案件,不予立案理由不当。该案犯罪嫌疑人以保管电缆线之名,行非法占有之实,其行为涉嫌诈骗罪。本院立即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后又充分利用侦审办公室这一重要平台和抓手,通过审查证据材料、召开联席会议、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取证提纲等方式,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建议,引导侦查员扭转侦查思维,重新确立侦查方向。在检察官的引导下,侦查机关着重收集外围证据,使得该案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该案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经本院批准逮捕,正在办理之中。
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严格落实以书面形式“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及结果答复”的要求,能动司法,打破就案办案思维,严厉打击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既保护了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有序的市场环境,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了法律监督和诉源治理的深度融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红网时刻新闻
作者:陈雪冰
编辑: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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