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收房时发现开发商虚假宣传,要怎么维权呢?”“财产性判项履行多少才能减刑?”“如果对原案进行申诉的话,会不会影响减刑、假释?”……这是发生在岳阳市荆剑地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到岳阳监狱开展《民法典》宣讲课上的一幕。
5月2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3周年之际,荆剑地区人民检察院驻岳阳监狱检察室主任、二级检察官李晓琴应邀走进湖南省岳阳监狱法治课堂,为岳阳监狱全体服刑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宣讲开始前,李晓琴与工作人员一起向现场聆听法治课的所有服刑人员发放了《民法典》宣传手册。
“口头订立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妻子请求与好赌丈夫离婚,法院会支持吗?”宣讲课上,李晓琴用生活中最常见的小案例向大家深入浅出地解读《民法典》总则、物权、合同等七个篇章的重点内容。每一个案例,检察官都设置了相应的问题鼓励服刑人员回答,真正做到将复杂的知识化为通俗易懂的案例,更好地让大家理解、掌握。
“检察官,请问有前科可以假释吗?”现场,一名服刑人员提出问题。李晓琴在回答问题的基础上,向全体人员宣讲了减刑、假释制度的相关规定,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23年3月印发的《关于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的指导意见》文件,介绍了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对减刑、假释可能带来的影响。课堂氛围积极活跃,针对现场的提问,检察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一一进行了解答。
“希望大家在监狱改造期间,能够认罪悔罪,真正改过自新,回归社会以后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宣讲接近尾声时,李晓琴向所有服刑人员提出期待。
服刑人员在各个监区收看法治宣讲课。
宣讲活动以视频形式开展到岳阳监狱所有监区。
来源:岳阳市荆剑地区检察院
编辑:钟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