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岳阳3月1日讯(通讯员 阎雍)《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于2022年11月23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20条,是湖南省指导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的责任;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并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条例同时明确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义务,媒体公益宣传职责等;条例还对气象灾害普查、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及各类气象灾害措施等进行了明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实行,为我省气象灾害防御作出保障。
来源:红网岳阳站
作者:阎雍
编辑: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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