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岳阳9月5日讯(通讯员 刘雅榕)“关于这个案子,作为办案的检察官,我想和在座的各位讲三句话。”云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阳成在判决公开宣告及警示教育活动中说道:“第一,任何时候,都不能低估政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第二,遇事莫急,缓一缓很多事情就过去了;第三,关心员工心理健康,就是在为企业规避风险。”
因与公司发生矛盾,廖某冲动点火,导致所在公司遭受损失。今年7月,云溪区人民检察院对廖某纵火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办案机关侦查人员等参加,随后建议对廖某变更强制措施。
9月1日,云溪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人民法院、城陵矶新港区派出所办案人员,共同赴廖某原工作企业介绍判决内容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云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欧阳成、城陵矶新港区派出所副所长李雷波、人民监督员伍爱华、云溪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江丹丽、云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胡冰洁等共同参加活动,从各自履职角度开展宣讲,并结合案件进行释法说理,听取企业管理人员对案件处理的想法,同时对其他员工进行警示教育。
“我对判决结果完全信任、完全支持,我们也会加强企业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企业负责人刘某表示。
“法内无情,法外开恩。我能感受到云溪区公、检、法对每一个案件力求办到极致的责任和担当。”人民监督员伍爱华全程参与了云溪区检察院此次案件的公开听证、入户走访、社区矫正、宣告判决等环节,对办案活动给予高度评价。
根据工作安排,下一步,云溪区人民检察院将联合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针对企业员工心理健康建设问题,向主管部门和企业制发检察建议,以检察履职助推社会治理。
来源:红网时刻新闻
作者:刘雅榕
编辑: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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