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2年9月6日上午10时左右,平江某镇一村民胡某某在自家农田焚烧秸秆,引发山林火灾。当地村民、消防工作人员联合进行扑救,直到当晚22时左右,山火才得以扑灭。事后,经平江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鉴定,此次山火过火总面积达一百余亩,均为林地面积。
平江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后,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涉嫌失火罪,向平江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依法提起公诉,最终胡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检察官提示
实际生活中,不少村民会在田间地头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和垃圾,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意识,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和人为失火的严重法律后果,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切莫因贪图一时之便,违规野外用火,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露天烧秸秆的危害
1. 产生大量的烟尘及有害气体,严重污染空气和危害人们身体健康。
2. 极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 产生滚滚浓烟,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法条延伸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在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附近焚烧秸秆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红网岳阳站
作者:赖昭君 林钗丽
编辑:陈砂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