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检察与县文旅广体局召开岳州窑遗址文物保护磋商会。
红网时刻岳阳12月1日讯(通讯员 王卫国)文物资源是先人留下的瑰宝,是历史的见证,保护文物,对于研究历史、发掘文化底蕴、体现文物社会和经济效益都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湘阴岳州窑遗址的保护,12月1日,湘阴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召开岳州窑遗址文物保护工作磋商会,就岳州窑遗址保护措施,听取行政机关意见,实现保护文物、维护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形成保护合力的多赢效果。
岳州窑始烧于东汉,兴盛于南朝至隋,为唐代六大名窑之一,是我国最早最重要的成熟青瓷生产区。2019年国务院公布湘阴县岳州窑遗址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岳州窑遗址存在于湘阴县内多个乡镇,点多面广分布散,管理不易;保护区域位于居民区、河道码头和厂区,人类生产生活影响保护。
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诉前实现公益保护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最佳状态,通过与文物行政主管单位协调会商,增强沟通、增进共识、形成合力,把公益保护解决在诉前,要求在岳州窑遗址树立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让周边居民知晓窑址管理范围。通过召开磋商会,让检察机关与文物行政主管单位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履职让文物“活起来”、让文脉“传下去”。
来源:红网岳阳站
作者:王卫国
编辑: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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