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9月9日至11日为第三次夏季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岳阳市公安交警组织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保持严查严管态势,严厉查处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
岳阳交警提醒
酒后勿开车
开车必被查
不要有一丝丝的侥幸
酒驾曝光台
【实习期酒驾,驾驶证刚到手就“下岗”】
2022年9月10日,中秋之夜,岳阳县交警在毛田镇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21时许,陈某驾驶湘F****9白色小车,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驾驶人陈某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民警依法对其开具了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路遇查酒驾 男子“花样百出”妄逃避】
9月11日晚,汨罗交警在人民路开展严查酒驾整治行动时,朱某驾驶小车百般逃避,拒不配合酒精仪测试,一番折腾后,朱某最终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朱某此次还属于再次酒驾。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
酒驾影响司机的反应和判断能力
威胁路上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
绝对是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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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实习期酒驾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请大家恪守安全底线
开车莫喝酒
不要因酒精的冲动
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痛
来源:岳阳交警
编辑:钟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