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在巴陵广场开展了以“共促消费公平,同筑诚信社会”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台展板宣传。
红网时刻岳阳3月16日讯(通讯员 杨子旋)在第40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15日上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在巴陵广场开展了以“共促消费公平,同筑诚信社会”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办了美容卡,还没用几次,美容店就关门了,怎么办?”“我在外卖平台点餐,吃坏肚子,该向谁索赔?”活动中,干警们通过现场解答法律疑问、展板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
“在人流密集区域设立咨询台,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册,既拉近了群众与法律的距离,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群众在消费过程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岳阳中院民二庭庭长何蓓介绍到。
近年来,岳阳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1年共审结相关案件400余件,案件类型涵盖了群众生产生活多方面。
来源:红网岳阳站
作者:杨子旋
编辑: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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