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3日17时许
民警在岳阳县新墙河高速出口处执勤时
发现一辆小车驾驶人
未戴口罩,满脸通红,酒味浓厚
民警当即责令其下车接受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
其酒精含量为177mg/100ml
经抽血鉴定结果为158.5mg/100ml
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孙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其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岳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岳阳交警“上新”啦
“dang dang dang dang~”
就是它!
蜀黍们已经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要求
使用了最新酒精检测仪
该酒检仪具有即时自动传输功能
全省全国联网酒驾查缉监管平台
酒驾测试结果直接录入
任何人无法进行更改和删除
告别以往需要人工输入电脑的过程
破解了酒驾查处过程中
呼气测试数据难以监管的难题
既监督了民警执法又固定了证据
杜绝了人情案和关系案
为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活动
提供了严谨的科学依据
在这里特别奉劝“醉猫”们
酒后禁驾!
别让一时的侥幸心理带来终生悔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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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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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管不住自己的嘴,两杯两杯又两杯
管不住自己的手,酒后开车上路
那么就让蜀黍给这些司机
送上精美“玫瑰金手镯”一副
若不想在“铁窗”里落泪
请务必遵规守法
岳阳交警将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行为
整治行动持续进行中!
“醉猫”一个都跑不掉!
来源:红网岳阳站
作者:岳阳交警
编辑: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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