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陵矶大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被告知人:李开原
身份证号码:43060*********05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告知如下:
你所有的号牌为湘FG6625的小型汽车共有五起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具体违法行为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拟作出的处罚和依据附后),具体违法行为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图片等证据证实。你在《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送达后三十日内未接受处理且未申请延期处理。
对以上告知内容及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你有权向我大队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届满后仍未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大队办公地址:岳阳楼区望岳路;
办公电话:0730-8513777;
联系民警:杨警官13907300019、陆警官13873006583。
2021年5月24日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陵矶大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被告知人: 许定元
身份证号码:43060*********603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告知如下:
你所有的号牌为湘FG7468的小型汽车有五起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具体违法行为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拟作出的处罚和依据附后),具体违法行为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图片等证据证实。你在《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送达后三十日内未接受处理且未申请延期处理。
对以上告知内容及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你有权向我大队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届满后仍未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大队办公地址:岳阳楼区望岳路;
办公电话:0730-8513777;
联系民警:杨警官13907300019、陆警官13873006583。
2021年5月24日
来源: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编辑:钟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