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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萌新”,个税预扣预缴方式有变化
2020-08-03 16:19:07 字号:

@职场“萌新”,个税预扣预缴方式有变化

红网时刻岳阳8月3日讯(通讯员 熊净 黎牧)“实行个税扣缴新政后,我今年可以省下810元。可别小看省下的这些钱,用途可多着呢。”今年7月1日刚入职岳阳市君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应届毕业生李东学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个税预扣预缴新政出台后,他马上就享受到了福利。

个税预扣预缴新政于7月28日出台后,当年新入职人员个人所得税在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开始减轻。意味着,过去新入职人员如应届毕业生等,往往会先多预扣个税次年再退税,现在大学生们入职当年就可以直接少扣一些个税了。

新政策规定,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 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君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何蓝则表示,公司今天也注意到这一新政,主要对今年新入职大学生有好处,减轻了他们在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

岳阳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相关负责人对这一政策做了详细解读。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从年初开始计算的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负责人告诉记者,以上面大学生小李为例,2020年7月1日进入公司工作,公司发放7月份工资、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时,可减除费用35000元(7个月*5000元/月),7月至当年12月时共可减除费用已达 6万元。

《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还明确提出,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没有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或者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居民个人。税务总局方面也表示,如果纳税人仅是在新入职前偶然取得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也不受影响,仍然可适用该公告规定。

据了解,如果纳税人仅是在新入职前偶然取得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则不受影响,仍然可适用该公告规定。在入职新单位前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包括在内。

另外《公告》也规定,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

该公告从7月1日起开始施行。

来源:红网岳阳站

作者:熊净 黎牧

编辑: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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