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断新冠病毒传播途径,有效阻止疫情蔓延,保护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岳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出关于市民出行佩戴口罩有关事项的通告。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止,全体市民出行必须佩戴口罩。
通告如下:
一、防疫期间广大市民应养成自觉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形成全社会佩戴口罩的文明新风尚。
二、出行必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车站、码头、超市、农集贸市场、广场、公园、小区、机关、社会团体等所有公共场所。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未戴口罩者入内,强行入内者,先行劝告。不听劝告者,报经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可以为未戴口罩者提供口罩,仅限于收取成本费,不得有任何谋利行为,一经查实,依法处理。
五、鉴于目前各类口罩均十分短缺。除特殊岗位外,对平常日用生活中提倡一个口罩使用二天,可以采取电风机吹热风30分钟、照射紫外线等办法,对口罩进行消毒灭菌重复使用。
六、废弃口罩须丢弃在专用回收密闭容器内,不得与其他生活垃圾混放。
岳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1日
来源:红网岳阳站
编辑:肖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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