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岳阳4月3日讯(通讯员 古婧)聚众斗殴、贩卖毒品、寻衅滋事、多次为他人聚赌窝点望风放哨、软暴力讨债,2017年来,以赵某为首,段某、邹某固定参与形成了小有规模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在岳阳市高铁站、花板桥、东茅岭等地多次进行违法活动。近日,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斗殴、贩卖毒品、寻衅滋事罪对赵某、段某、邹某三人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查,2017年7月,因与刘某在沐足店发生争执,赵某三人纠集近二十人携带枪支、管制刀具等凶器至岳阳东站附近与刘某等三十余人进行械斗,致使多人受轻伤,周边群众陷入恐慌。10月,因女青年王某与李某在酒吧发生口角,赵某、邹某等人与李某等人对峙而发生打斗,赵某顺手从路边摊拿起水果刀便朝李某捅刺,造成李某多处受伤,伤人后赵某等人即离开现场。2018年2月起,赵某以营利为目的,安排段某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收取毒资2万余元。期间,赵某曾当中间人帮助汤某借毒资18万元赴湖北购买1000克K粉回岳阳分包贩卖,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被告人赵某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段某、邹某积极参与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三人由赵某为首要分子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以聚众斗殴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寻衅滋事罪对赵某、以聚众斗殴罪、贩卖毒品罪对段某、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对邹某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红网岳阳站
作者:古婧
编辑: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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