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落实省委督查反馈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3月10日,岳阳市荆剑地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协调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岳阳监狱召开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委员李清刚、荆剑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毛恒峰、岳阳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李名文出席会议,市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岳阳监狱刑罚执行科、荆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驻狱检察室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检察、监狱、法院分别通报了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建议,与会人员围绕假释适用逐年降低、减刑假释提请期间罪犯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置标准、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能力认定标准、老病残罪犯减刑假释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剖析问题原因、会商解决对策。
“建立检察、法院、监狱三方定期联席会商机制”
“制定完善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工作指引”
“组织开展同堂培训”
“建立假释案件提请前通报沟通机制,提高呈报的精准性”
......
经过充分、热烈研讨,三方在减刑假释政策把握,防止“该减不减,该放不放”,提高假释适用比例,推动跨部门协同协作,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出台会议纪要、规范性文件,统一办案标准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毛恒峰检察长表示,减刑、假释是我国刑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激励罪犯改造、促进罪犯回归社会、实现刑罚目的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和规范减刑假释工作是监狱、检察、法院共同的职责任务,今天的座谈会进一步统一了认识和意见,为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下一步,荆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法院、监狱的沟通交流,加强监督履职,切实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办理,确保刑罚执行公平公正,持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来源:岳阳市荆剑地区检察院
作者:岳阳市荆剑地区检察院
编辑:钟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