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有关规定,平江县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主持人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平江县融媒体中心为平江县委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平江县委宣传部管理。平江县融媒体中心贯彻落实和加强党对媒体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和社区信息枢纽的功能定位,着力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平江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主持人2名,岗位计划表详见《2023年平江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主持人)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一年试用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在读本科生不能以专科学历报考;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
六、报名
(一)报名形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形式:同步接受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8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10个工作日。逾期不予补报。
现场报名地点:平江县融媒体中心四楼418室(平江县开发区体育路天岳广场,联系电话0730—6223861);
网络报名:不方便现场报考的可通过网络报名,所有报名所需材料请扫描发送至2606334312@qq.com。
(二)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及学历证书学信网证明;3.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及彩色照片2张;4.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5.《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三)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由平江县融媒体中心负责。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报考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3.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考试分男、女组进行。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男、女组各不低于10:1方可开考。若实际比例低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100分制计分,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主持人选拔大赛的形式进行。主持人选拔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有效报名人员均可按性别分组参加初赛;初赛结束后,男、女组得分排名在前10位的选手(考生)分别进入复赛(末位得分相同的一并进入复赛);复赛结束后,男、女组得分排名在前4位的选手(考生)分别进入决赛(末位得分相同一并进入决赛)。
决赛采取100分制评分,决赛选手(考生)得分即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得分。决赛结束后组织笔试,根据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得分高低按3:1确定入围笔试对象。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持人选拔大赛)举办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待定。
(三)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
考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下列方法处理:1、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
八、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县人社局和县融媒体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情、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具体考察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三)公示
1.县融媒体中心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平江县政府门户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经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招聘考试由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县纪监委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和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全程监督,其中主持人选拔大赛由平江县公证处全过程进行公证。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二)招聘相关信息均公布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同步在“今日平江”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关注查询,如因考生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通知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三)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以及拒不配合考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江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联系
咨询电话:
0730—6292370(平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30—6223861(平江县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和财务股)
监督投诉电话:
0730— 6296800(平江县纪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0730—3062727、3062929(县纪监委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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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平江
编辑:钟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