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4日讯 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完成审批工作。近日,湖南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申请10个工作日内要完成审批
《通知》称,自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文件,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后,“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仍然拒绝或变相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次《通知》即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而发。
《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规范贷款业务流程,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要完成审批工作。准予贷款的,通知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受托银行的考核,对不履行委托协议约定事项的,应扣减贷款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可暂停或取消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通知》也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抵押登记效率提出了要求,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并应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效率。
使用公积金遭拒?可多渠道投诉
对于拒绝或限制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提供书面承诺并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的房地产企业和机构,《通知》要求湖南省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房产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立即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将查处的违规名单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录入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系统,并制定相应实施意见在本月25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如果遇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记者 叶子君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叶子君
编辑:钟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