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岳阳:“春雷行动”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5件

  

 

  6月5日,岳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岳阳6月5日讯(记者 冯刚 通讯员 李艳)今天上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5件,结案15件,有效制止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环境破坏现象。

  今年3月,岳阳两级法院以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为主题,对洞庭湖区域、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开展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全市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5件,结案15件。

  “不足两月的时间,程某、邓某、卓某等人利用夜间作业,在长江岳阳段新港锚地等禁采水域非法采砂24次,共开采江砂5万余吨,价值共计人民币49万余元。”这是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审理的首起环境资源诉讼案件,对主要犯罪人员全部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实刑。该案审理为全市法院“春雷行动”的开展树立了“风向标”。对于在长江、洞庭湖以及其他河道非法采砂的犯罪行为,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从重处罚。

  去年底,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将环境刑事案件、环境民事案件和环境行政案件划归同一个审判庭审理,推行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工作。环境资源审判庭的组建,较好的解决环境案件审理的困境,有效制止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环境破坏现象。

  根据该院环境资源“三合一”集中审判方案,环境资源审判庭主要审理与环境资源保护有关的行政、刑事、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包括因污染、破坏环境资源发生行政争议而起诉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包括政府、环保部门、国土管理部门、水利部门等)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案件,以及由此引发的行政赔偿纠纷案件;刑事案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规定的与污染、破坏环境资源有关的部分犯罪案件,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部分案件,第九章“渎职罪”中规定的与污染、破坏环境资源有关的部分案件;民事案件包括各类环境污染侵权民事纠纷案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环境资源的部分物权纠纷案件。

  今天上午,该院还发布了《关于为岳阳市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18条具体实施意见涉及长江岸线保护、洞庭湖生态治理、东洞庭湖湿地保护、饮用水源保护、水权保护、打击非法采砂、水生态和水环境安全等七大领域,司法举措涵盖刑事、民商事、行政及非诉行政执行等各个审判领域。

来源:红网岳阳站

作者:冯刚 李艳

编辑:钟保

本文为岳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y.rednet.cn/content/244/2018/0605/70512.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国内
  • 湖南
  • 重要新闻
  • 岳阳文明创建专栏
  • 岳阳农业追梦人这样说
  • 诵红色经典 话使命担当
  • 健康
  • 时政
  • 要闻
  • 区县(市)
  • 视听
  • 民生社会
  • 文化旅游
  • 教育
  • 消费
  • 经济
  • 综合专题
  • 公示公告
  • 图片
  • 党建
  • 政务
  • 书记活动专辑
  • 市长活动专辑
  • 农业
  • 环保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岳阳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