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华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钧应邀列席华容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一起民事案件。
会前,邓钧通过阅卷,在全面熟悉案情的基础上,召开检委会,听取法院意见,梳理争议焦点,为列席审委会做了充分准备。会上,案件承办人对参与讨论案件所查明事实的分析认定及疑难原因等进行了详细汇报,审委会委员逐一对案情细节进行询问、发表意见看法。邓钧依法阐明了检察机关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意见,为案件客观公正判决提供有益参考。经华容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充分研究讨论,依法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政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有利于消除检法两院在重大疑难案件法律规定上的理解和适用上的分歧,共同提升案件质量,惩罚犯罪,维护司法公正,把公平正义落实到具体个案中。
检法两院同为司法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目标追求。今后,华容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两院之间的交流协作,搭建对话平台,完善与审判机关实行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政策措施,构建良性互动,形成长效机制,筑牢沟通桥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进行监督,拓展检法协作领域,推进县域内法治水平更上新台阶。
来源:岳阳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高远 图 王诗雨
编辑:钟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