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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颁发首张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

2月11日,家住南湖新区湖滨社区宏润家园的孟女士顺利拿到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这也是岳阳市产生的首张居住权证明,标志着岳阳市居住权登记的正式落地。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居住权登记,能有效解决养老住房保障、共有财产分割方面等现实问题,有利于促进家庭和谐,有效保障弱势群体基本需求。

在现实中,离婚案件的弱势一方、孤寡老人等群体往往面临住房基本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的困境,通过设立居住权,将从法律层面有效解决这一难题。最明显特征的就是“房子不归我,但我能住”。有该项业务需求的市民,现在均可携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居住权合同,或生效的遗嘱、遗嘱人的死亡证明,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申请材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咨询办理。


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采访中心

编辑: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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