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市检察院、华容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关于华容县某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未依法储存、处置过期农药污染环境案磋商座谈会。岳阳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吴健思,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付平、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科长王雨林等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章华镇政府等负有相应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一并参加。会议由岳阳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万佳妮主持。
该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未依法储存、处置过期的农药属于危险废物,其存储状态及场所均不符合法律规定,时间久远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与危险。
会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就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进行认领,就如何推动问题解决进行了磋商。各单位一致认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污染环境问题,而是涉及社会公益和民生的大问题,如果不及时有效妥善解决,将影响群众切身利益。
华容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志强就案件办理情况发言,李志强表示,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主动履职,履行好监管责任,督促该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处置义务,尽早消除安全隐患。如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岳阳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吴健思表示,为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污染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本案的严重性,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他要求,各职能部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担负起“守护好一江碧水”的责任;行动上要快措施要实,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齐心合力一同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邓钧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积极督促县域内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主动履职,尽快处理好未依法储存、处置过期的农药污染环境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来源:岳阳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钟保